邱水文 答复:
根据中央批复的《江西省机构改革方案》,经省委研究,在原省林业厅的基础上,重新组建省林业局,作为省政府正厅级直属机构,充分体现了省委、省政府对林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,标志着我省林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。
这次机构改革,省林业局职能有二个显著变化或特点:
一是职能增强了。将省林业厅的有关职责,以及省国土资源厅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水利厅、省农业厅等部门承担的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自然遗产、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到省林业局;同时,省林业局将森林灭火职责整合到省应急管理厅。职能有进有出,但总体来说,省林业局的职能比以前增加了许多。
二是实现了对全省自然保护地统一监管。实行自然保护地统一监管解决了原来条块分割、职能交叉、多头管理的问题,形成了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的强大合力,让“九龙治水”的局面成为历史。
随着职能的增加,我们的责任也增加了,面对新使命、新要求,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,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,坚持做到“有为才有位”,认真抓好全省国土绿化、森林资源保护工作,构建更加合理、更加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、湿地生态系统,让赣鄱大地环境优美、山清水秀、满眼皆绿、处处皆景,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。